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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健

各位代表:

我代表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秀峰区检察院在秀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2月14日至15日视察广西时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持续守正创新、求实效,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为秀峰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3年,我院1件案件获评自治区典型案例,1人荣获桂林市优秀政法干警称号,1名干警获评桂林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4人荣获个人三等功。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捍卫“两个确立”中筑牢政治忠诚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秀峰区委和人大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2件。

始终坚持党建在检察工作的引领作用。以“秀峰检察公益筑梦”特色党建品牌创建为契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主题党日活动,组建党员突击队,先后开展“保护母亲河(漓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检察呵护桂林山水”“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工作位列全市前列。注重对重点业务岗位的党员培养工作,全年1名同志光荣入党,1名同志成为预备党员,1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紧紧围绕服务发展首要任务,在顾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秀峰”建设。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打击,确保社会稳定,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减少社会的对立。今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25件480人,批准逮捕149件192人,不批准逮捕169件27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3件583人,审结337件480人,起诉249件382人,不起诉77件82人。深入开展反电信诈骗活动,共办理涉嫌电信诈骗类案件审查逮捕88件136人,审查起诉167件225人,审结涉案金额5234.93万元。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件,助力“带病”民营企业重焕经营活力。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的谢某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顺利向秀峰法院提起公诉,一审判决组织、领导者谢某某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8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5件,通过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财产,全力追赃挽损,为被害人挽回损失10余万元。

保持对职务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办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案件4件,已经全部办结。其中办理的桂林市交通投资集团原董事长赵继红贪污1944.5723万元、受贿1422.3108万元一案,法院已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赵继红犯贪污罪、受贿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

三、始终坚定司法为民根本立场,在保民生中贡献检察力量

真心回应群众“诉求”。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0人次,切实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的两个100%。继续加大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全力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共举行公开听证60件,其中信访公开听证2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6万元。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件39人,提起公诉13件16人。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积极开展心理疏导10次,亲职教育29次,帮助教育30次,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以更好地回归社会。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火墙,发出25份《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到辖区学校开展法治讲座11次,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获得师生们一致好评。针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发挥好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的工作,及时向教育部门、文化监管部门、旅店行业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校园安全、学生动向、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管理监督职责,形成多管齐下保护未成年人的局面。

四、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在促发展中做精检察主业

刑事检察监督更具系统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加大对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监督7件,监督撤案20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对法院一审刑事案件判决提起抗诉1件,对已经生效刑事案件判决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1件,均获得上级检察机关支持。同时对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履职而未履职或者未正确履职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5份,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整改落实到位。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具精准性。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4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2份,被建议单位全部采纳并整改完毕。开展对虚假诉讼、土地执法查处、涉及民生民利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办理案件13件。探索推进“支持起诉+调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加强与人民法院、人社、民政、妇联等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协作,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利益。坚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监督办案,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推动政府法治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反向衔接排查工作,对不起诉案件监督行政处罚落实到位情况,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更具实效性。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54件,其中涉及漓江流域生态保护18件,均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办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追偿生态修复赔偿金281万余元,放生鱼苗1.96万余尾,持续探索以劳代偿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对涉及跨辖区的案件,与市检察院、其他相关基层检察院上下联动、左右联动一体化办案,追溯污染源,划分责任,整治污染点4处,督促有关单位履职,切实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建立与人大“两个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实现职能互补、多维度监督的工作合力。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守护群众过暖冬”、核查耕地卫星图斑等专项行动,办理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获评自治区典型案例。借助特邀检察官助理、环境领域专家等“外脑”智慧,解决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专业难题,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推广应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的监督。

五、始终坚持筑牢队伍建设立业之基,在重自强中展示检察形象

夯基固本素能强检。强化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培养,探索建立检察队伍能力提升机制。提高检察教育培训质量,开展政治、业务轮训,加强岗位练兵、以赛代训,强化人才库人员的培养和选拔,我院2名干警入选自治区检察院人才库。针对我院年轻干警多的特点,采取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加重大课题研究、旁听检察委员会案件讨论等方法强化培养,助推青年干警成长,厚植检察人才基础。建立动态考核机制,持续推进专业化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共设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6个,提升了专业化水平。

正风肃纪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党组全面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会,加强对“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院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4人次,开展廉政家访6人次。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主题系列活动,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我院1干警家庭获“秀峰区清廉家庭”称号。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推行违纪违法案件常态化倒查、“上下联动、相互印证”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全院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重大事项15件,其中院领导9件。

六、始终坚持阳光司法思想理念,在强公开中提升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事项,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各级代表参加案件公开听证,认真对待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作好反馈。建立代表联络机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向代表赠送《检察日报》、《公诉人》等刊物。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生效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在本院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平台推送4425条检察动态信息,广泛宣传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经验做法、法律知识等。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提供在线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精准优质,保障质效仍需持续提升;二是检察监督的量、质、效还存在差距,法律监督说服力和权威性还有提升空间;三是数字检察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运用大数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四是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检察队伍理念更新、释法说理的能力需加快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各项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司法办案能力,服务人民的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中贡献秀峰检察力量。

一、强化政治自觉,以更强政治担当书写对党忠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成果,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将政治要求落在更有成效的具体检察工作中,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当担”。

二、强化法治自觉,以更强使命担当服务中心大局

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中心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犯罪,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等方面守正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三、强化检察自觉,以更强履职担当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更新司法理念,做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从办案向办好案转变。精准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聚焦“食药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数字检察理念,增强运用大数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

四、强化行动自觉,以更强铁纪担当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推进政治、业务的深度融合,深化一体履职、能动履职和综合履职,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弘扬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三个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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