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3在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健
各位代表:
我代表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
2022年,秀峰区检察院在秀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届全会及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履责担当,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为秀峰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
2022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人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人荣获“全区优秀公诉人”,1人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档案工作表现突出个人”,1件案例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2022年度10件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2人获“个人三等功”,1人荣获秀峰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保密工作新篇章”演讲比赛一等奖。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以政治建设砥砺检察初心
(一)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主动向秀峰区委和人大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2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固本,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建教育学习计划、党史学习计划等,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贯彻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广西实施意见,并向区委汇报得到区委的支持。
(二)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我院围绕秀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打造“秀峰检察 公益筑梦”特色党建品牌。通过推行“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机制、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办案模式、推进“公益诉讼+行刑衔接”,加强普法宣传和精准服务、结合党史学习保护红色资源等措施,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
二、坚定不移“保稳定”,全力服务保障平安秀峰建设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今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47件372人,审结246件372人,批准逮捕107件163人,不批准逮捕139件20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35件649人,审结351件520人,起诉241件400人,不起诉105件111人。结合“断卡行动”,深入开展反电信诈骗活动,共办理涉嫌电信诈骗类案件审查逮捕59件61人,审查起诉135件141人,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开通绿色通道,落实提前介入工作,共开展提前介入8件,其中开设赌场案1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非法采矿案1件、故意伤害案4件、故意杀人案1件。
(二)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发力。由广西扫黑办、广西公安厅督办的谢某某等18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秀峰分局邀请,我院高度重视并启动提前介入,组成专案组,多次组织召开公检法三方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目前该案将于近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共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5件,通过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财产,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全力追赃挽损,目前已查封房产一套,为被害人挽回损失10余万元。
三、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一)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近15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件,全部做到当面答复及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工作,回复率100%;继续加大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和依法促进、保障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力度,今年来,我院举行公开听证34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同比上升100%,发放救助金12.8万元。
(二)深化未成年综合司法保护。2022年以来,我院受理审查批捕未检案件23件34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检案件38件52人。对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线索进行深入发掘,经实地走访,现已针对3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立案;为督促、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火墙,我院依法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8份;开展法治讲座10次,搭建法治教育平台,打造“党旗护航青春行”品牌,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获得师生们一致好评。
四、抓实“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立案监督23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3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5.2%,案件比为1.14。诉前羁押率降至42.88%,同比下降27.52%。提请刑事抗诉1件。办理的“尹某等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纠正漏诉案”获2022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纠正漏捕漏诉案件;办理的“俸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获2022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二)突出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积极构建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全方位、多元化监督格局。共受理15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办结12件,发送检察建议9份,均得到被监督对象的回复;协助上级院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6件,办理上级院转交线索核查15件,均已审查完成;构建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咨询和司法保障体系,与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协议,为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支持;积极探索开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工作,发挥好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办理的“李某某讨薪案”获评自治区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三)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检察。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立案6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4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份,均已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4件,督促涉案人员放生鱼苗10万余尾,追偿生态修复费用36万余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漓江工作的指示精神,推行“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机制,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创新办案模式,召开公开听证会15次,开展非法捕捞“增殖放流+公开听证”活动,提升以打促防、打防结合的积极效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四个最严”标准深化食药安全、桃花江专项整治、“消”字号产品专项整治等联合执法活动12次;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5名,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五、巩固深化司法改革,以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引领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一)深化改革提升履职能力。落实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完成了在职人员经费上划和工资统发工作。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共有2名干警入选自治区院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1人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人荣获“全区优秀公诉人”。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通过组织干警学习各类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违纪违法忏悔录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不断深化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督促养成“逢问必录”的行为自觉,全院检察人员记录报告18件。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秀峰区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邀请各级代表参加案件公开听证45次,主要领导走访人大代表6次,认真对待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作好反馈。建立代表联络机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向代表赠送《检察日报》、《公诉人》等刊物。
(二)强化重要案件信息公开。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提供在线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布生效法律文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43条,重要案件信息公开1件。
(三)认真接受其他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在各级各类煤体发表宣传稿件370余篇,在知名期刊发表调研文章30篇,及时在本院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平台推送约8206余条最新检察动态信息,广泛宣传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经验做法、法律知识等,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对标人民群众更高期待和社会治理需求,能动履职,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够;二是检察监督的量、质、效还存在差距,法律监督说服力和权威性还有提升空间;三是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检察队伍理念更新、释法说理的能力需加快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实施意见,按照秀峰区委及上级院工作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现代化美好秀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的决定性意义,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充分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用法律监督的实实在在成效,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二、坚持维安护稳,助力人民高品质生活
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残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犯罪,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制度;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三、坚持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部署要求,找准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完善和加强法律监督的外部衔接机制;精准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聚焦“食药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坚持从严从实,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紧抓廉政建设不放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抓能力建设不懈怠,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重要的位置,培养“工匠”精神,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蓝图锦绣,新征程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务实担当、勇毅前行,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为秀峰“四区建设”增添 “法律之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