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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6日在秀峰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秀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情况

2021年,秀峰区检察院在秀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围绕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秀峰区疫情防控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履责担当,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为秀峰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2021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得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1人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0人分别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论文比赛中获奖,1人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业务标兵,2人获个人三等功

一、以底线思维构筑建设平安秀峰坚强屏障

(一)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我院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和谐,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417666人,审查终结417664人,其中批准逮捕324524人;立案监督案件16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434662人,审查终结386586人,其中起诉325513人,不起诉586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3848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3%,案件比为1.0562

(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聚焦长效常治目标,依托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检察监督功能,促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点对点推动辖区内社会治理现代化。顺利办结了汤某某等17人涉黑案 ,并向秀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均已承办公诉意见并做出有罪判决,该专案组荣获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还办理了唐某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催收非法债务、敲诈勒索案。

(三)积极参与网络治理。随着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利用或针对网络实施的犯罪层出不穷,同时出现网络经济、虚拟货币等伴生案件。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受案数量增幅明显,成为网络犯罪占比最高的罪名。2021年我院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较去年激增,该类案件共受理逮捕103126人,审结102132人;审查起诉108136人,审结6986人。

二、以宗旨意识创建服务人民群众温情窗口

(一)做人民安全的守护者。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办理了13件食品领域案件,其中2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0件案件已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结案。与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深化食药安全联合行动4次,我院干警多次深入到辖区农贸市场、中小学周边超市等经营场所、通过对流动食品摊位点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辖区内农贸市场部分商家无正规证件的情况及时向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磋商沟通,及时进行纠正,并督促整改完毕。

(二)做特殊群体的保护者。我院不断拓展劳动者、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的深度、广度,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法治社会需求。办理强奸、猥亵犯罪66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件,帮助农民工合法讨薪万余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共发放救助金12万元。如我院在办理杨某某强奸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林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被害人争取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保障了被害人的医疗费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做未成年人权益的捍卫者。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持续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积极开展心理疏导17次,亲职教育19次,帮助教育8次;打造党旗护航青春行品牌,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4次,法治宣传受众5000余人,获得师生们一致好评;联合多部门制定下发了秀峰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对于健全完善秀峰辖区内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四)做群众来访的服务者。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落实远程视频接待、律师参与信访案件调解等措施,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人次,本院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0件,目前均已办结,及时回复、用心办理赢得群众信赖。无因涉法涉诉信访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或舆情事件,无信访人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缠访、闹访事件。

三、以法治思维深耕新时代法律监督责任田

(一)刑事检察不断优化。自开展挂案清理工作以来,我院与公安机关一起清理挂案”24件,通过挂案清理。深化落实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全年-件比1.0562,同比下降45.82个百分点。立案监督案件16件,纠正漏捕3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纠正漏诉21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全部获得市检察院支持。

(二)民事检察更为有力。共受理了民事监督案件23件。经过谈话、走访、阅卷等方式对案件做了详细的调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份,均获得法院采纳并整改完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均已得到被监督对象的回复。构建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咨询和司法保障体系,与桂林市伍建举行检企合作签约,建立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在六稳六保中发挥好检察智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

(三)行政检察扎实开展。积极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积极走访法院行政庭、执行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调查卷宗资料,到相关现场实地查看,核实相关情况。应秀峰区司法局邀请,对秀峰卫计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进行了执法检查。办理了桂林市卫生健康局与林某某、唐某某2件行政非诉讼执行监督案件,制发2份检察建议,获得了法院采纳。

(四)公益诉讼持续发力。全年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0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8件,发出检察建议45件,其余进入磋商程序,均已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6件已经达成和解,1件起诉至法院获得全部支持,当事人向权利机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万余元。依托检察长+河长林长+检察长的工作模式,为我区桃花江流域生态环境及林业生态自然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组织和司法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工作,发挥好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作用;目前,我院校园食品安全、污染治理、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农村三资治理等多项专项监督受到人大代表点赞和社会广泛关注。

四、以强基导向淬炼检察铁军筑牢战斗堡垒

(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忠诚履职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报告重大部署,重点案件和事项,坚决落实区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把讲政治体现到司法办案各环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巩固深化党建品牌,推出党史读书班,干警跟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一把手带头讲党课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线上活动利用学习强国app 广西云客户端平台开展党史学习,线下通过组织党员干警集中学习、座谈形式参与有关党史学习教育;依托红色资源开展党史教育,组织干警前往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全州湘江战役纪念馆实地学习;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视察广西时的“4.27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60余篇;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引导,重视宣传阵地建设,截止目前,我院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广西法治日报、桂林日报等新媒体发表党史学习教育文章共110余篇。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从严治检以教育整顿实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充分利用三会一课警示教育学习等,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整体推进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提升,政治忠诚的本色持续巩固;推进整治攻坚,提升司法公信力。把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组织干警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108份。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个别谈心谈话84人次,班子成员带头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件7件。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清单2项,公布为民措施 8项,确保检察惠民措施落实落细。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5余条,已全部整改落实反馈。

(二)坚持人才兴检。广泛开展与检察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干警进行各类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能力。2021年我院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已经连续四年获得此项殊荣,一名干警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0人分别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论文比赛中获奖,1人荣获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业务标兵,2人获个人三等功

(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秀峰区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主动向秀峰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监督作用,开展检察开放日,认真对待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作好反馈。建立代表联络机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向代表赠送《检察日报》、《公诉人》等刊物。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提供在线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布生效法律文书 306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 762 条,利用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7400余条,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检察职能发挥不全面,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优质;二是法律监督质效离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针对性不强,要求还不够严格。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将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更加自觉担当作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围绕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区委提出的“1113”工作蓝图,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秀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前进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以忠诚履职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践行检察为民使命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加强司法办案,把控社会风险,服务发展大局。全面推进法治秀峰建设,加大普法力度,深度开展八五普法,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引入听证等方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增强防范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找准检察工作结合点、着力点,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坚定扛起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的要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秀峰建设,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不断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不断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不断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着力补齐民行检察短板;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落实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助力打造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好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持续提升环境质量,保持好桂林山水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不负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殷切嘱托。突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四、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新契机,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新牵引,持续保持好检察为民底色。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持之以恒重自强,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秀峰经济强区、文旅名区、生态之区、幸福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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