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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3日在秀峰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唐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秀峰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围绕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秀峰区疫情防控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强化履责担当,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发展,为秀峰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2020年,我院获得国家级荣誉1项,自治区及市级荣誉共27项,2件案例被自治区院评为精品案例。

   一、恪守初心勇担使命,在抗击疫情中彰显检察担当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部署,在秀峰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第一时间反应,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疫情防控中守初心,担使命。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犯罪。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杜某妨害公务的涉疫案件中,坚决做到快捕快诉,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村委、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做到精准管控、有效阻断疫情传播。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美收官。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要求,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办理涉黑恶案件,涉黑案件由代检察长亲自带头办理,共批准逮捕19人,起诉117人,排查移送保护伞线索1条。起诉汤某某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并由秀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有罪判决,主犯汤某某被判有期徒刑25年。

  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落实桂林市委、秀峰区委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发动全院干警上街巡查卫生,劝导百姓爱护环境,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向有关部门提出改善建议10余条,我院一名干警在创城中荣获个人三等功。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近7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件,全部做到当面答复及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工作,回复率100%;设立了律师服务工作站,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信访案件中的作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3人,共发放救助金6万元;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人数为29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4.86%

  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持续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将未检工作与我院创建的“党旗护航青春行”党建品牌活动相结合,巩固和拓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果;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优化、全面保护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司法救助2件,给予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开展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辖区学校师生共50余人到检察院参观座谈,并以“走出去”的方式,走进校园、社区积极开展未成年法治宣传,共开展法治宣传6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4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做到惩治犯罪与关护帮教同步推进。

  三、始终融入中心,在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恪尽职守“保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247 348人,审查终结247348人,批准逮捕229317人;立案监督案件7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286373人,审查终结285383人,其中起诉271363人,不起诉1216人。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和谐,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

  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主动作为“护营商”,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和各类金融秩序犯罪,依法防范金融风险,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812人,提起公诉1322人;全力以赴“助脱贫”,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工作精神,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努力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院联系的帮扶贫困户现已全部脱贫;持之以恒“净生态”,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回应群众对“绿水青山”的司法需求,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办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案件12件,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4次,投放鱼苗2200余尾,及时修复漓江、桃花江流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桂林的绿水青山。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履行检察职责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全年“案-件比”为1:1.49,同比下降99.4%。立案监督案件7件,纠正漏捕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纠正漏诉10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5件。我院办理的东方舟合同诈骗案荣获广西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办理的曾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荣获全区检察机关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精品案件。

  着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2件,坚持对裁判结果与程序监督并重,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均已采纳并进行整改;对认为裁判和执行正确的案件,通过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共收集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件,立案35件,已办结28件。持续开展服务“三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已发办理农村环境治理领域案件2件,破解农村环境治理难题;深入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春节年货市场和烟花炮竹管理等专项行动,并积极探索公民信息保护、历史文化古迹保护等新领域;严格落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其中“自动售货设备”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曾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是我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十倍赔偿并获法院支持的案件。

  五、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在锤炼队伍建设中提升检察能力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夯实检察为民的思想根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报告重大部署,重点案件和事项,坚决落实区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把讲政治体现到司法办案各环节。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抓党建铸铁军提升执法满意度”专项行动,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推进党建品牌建设。通过理论学习研讨、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观看红色影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引导干警始终坚定为民初心,自觉践行检察使命。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广泛开展与检察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组织干警进行各类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能力。2020年我院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已经连续三年获得此项殊荣,一批干警获得全国检察宣传个人, “十佳”公诉 人、“十佳” 检察官助理、“优秀” 检察官助理等荣誉称号。

  以廉洁司法为底线,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在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基础上,形成了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规范司法办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开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规范完善记录填报、保密、上报运用等相关制度,确保“三个规定”制度贯彻执行;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围绕身边发生的违反廉洁纪律案件深入剖析愿意,分析问题症结;重点抓好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事务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制度建设,推进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管理,建立健全司法办案责任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自觉做到务实、清廉。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完善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起人事任免、报告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秀峰区人大常委报告扫黑除恶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积极向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92日向人大做了认罪认罚专项工作报告。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开展检察开放日4次,深入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的司法理念,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公开听证 2次。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运用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及信息共计1218余条,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6篇。全年公开程序性信息385 件,重要案件信息30件,公开法律文书192件,更加务实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检察职能发挥不全面,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检察产品还不够优质;二是法律监督质效离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针对性不强,要求还不够严格。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在服务大局上优化思路方法、在司法办案上强化质量效果、在队伍建设上提升能力水平,为秀峰区建设的新征程不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立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立足中心工作,服务秀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三大攻坚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加强司法办案,把控社会风险,服务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找准检察工作结合点、着力点,营造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稳妥办理涉众型案件、复杂敏感案件,增强防范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立足为民司法,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秀峰建设,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强化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检察监督,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补齐民行检察短板,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突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四是立足从严治党,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抓到底正风纪,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监督制约,提早谋划开展的政法干警教育整顿年专项活动,确保司法办案规范廉洁,真正做到让区委放心、人民满意。持之以恒重自强,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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