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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养殖项目”疯狂集资 诈骗团伙疯狂敛财被提起公诉
时间:2022-09-07  作者:刘强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被告人李某、唐某集资诈骗一案,由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秀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唐某生共同商议由李某设立公司,由唐某生负责组织团队假借投资养殖为名向社会公众集资。2019年3月25日,被告人李某在广西桂林市注册成立了广西某越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越公司”),并租赁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某办公大厦办公室作为经营场所。李某任该公司法人代表,唐某生任该公司总经理。自2019年4月开始,在某越公司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许可、不具备吸收资金资质,某越公司亦无养殖实业的情况下,唐某生作为团队负责人,带领业务员团队以“投资家畜家禽生态养殖项目,按期付息,到期还本”为由,通过打电话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聚餐旅游和参观养殖场等方式虚假宣传,虚构公司经济实力、夸大养殖项目发展前景;同时以高额返利、投资奖励为饵,以中老年人作为主要对象向社会公开宣传,继而以某越公司名义与被害人张某某等338名投资人签订了《会员卡消费充值协议书》共计479份。至2020年11月,某越公司因不能兑付投资人的本金和每月返利而停止营业。被告人李某、唐某生等人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给投资人返本分红,其余部分作为业绩提成分配给唐某生团队、部分用于偿还李某的个人欠款。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唐某生涉嫌集资诈骗数额人民币6146798.33元。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李某、唐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宣读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李某、唐某生做了最后陈述。该案十余名被害人代表旁听了庭审。
  检察官提醒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群众在面对不法分子抛出的所谓“钱生钱”幌子时应持警惕之心加以甄别。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唐某在并无养殖实业的情况下,却能非法集资、行骗达数百万之巨,令人咂舌。诚然,其十分狡猾可恶,但部分被骗群众的盲从心理也可见一斑。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一定要坚守理性法律底线,投资要通过正规渠道,投资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不能盲目“随大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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