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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秀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现身说法”,两万多尾鱼苗增殖放流
时间:2020-12-14  作者:李岚 刘仕淙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0日,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活动。在两部门的共同监督下,三名违法行为人将其购买的2万多尾鱼苗在市漓江渔政码头进行放流,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此次活动以现场说法的方式,向市民宣传非法捕捞水产品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赔偿责任,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020年6月,两起案件的三名违法行为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电鱼工具在秀峰区桃花江、小东江等流域非法捕捞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上述三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的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渔业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

  为修复受损的渔业生态资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秀峰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释法说理,让三名违法行为人深刻认识其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三人破坏水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及《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其应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后三人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请通过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此次秀峰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投放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20000余尾鱼苗到河流中,能够及时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桂林境内各流域的水产品资源、水质及物种多样性,为切实保护桂林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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