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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共生: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本土化与体系化
时间:2023-10-08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字号: | |

  本书坚持以和合共生的文明观审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内在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走势。只有站在和合共生的制高点,才能充分体悟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精美殿堂的宏大与精深。

和合共生: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本土化与体系化

李浩

  本书既向读者展现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本土化与体系化发展的进程与样貌,又带来了关于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发展的独特思考与智慧贡献。在文明观互鉴的视角下,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秉承了和合共生的理念,在本土元素与域外理论的和合中,共生出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本书的理念论、特点论、本体论与方法论,都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凸显了时代性、科学性与创新性。这不仅是一部具有开拓性的法学教科书,也是一部具有自主性知识体系的法学论著。

  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的独著《民事诉讼法学精论》,分上下卷,共264.7万字,由六编(诉讼原理论、诉讼制度论、诉讼程序论、非讼程序论、执行程序论、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论)计三十三章构成,系统地阐述了中国民事诉讼理论与制度的内容及其变迁历程。本书通过灵动而隽永的文字勾勒出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精美殿堂,展现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和合共生的发展进路。

  理念论:和合共生

  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制度的学问体系,不仅要求对民事诉讼制度进行基于国内法规范的整体性观察,还要求放眼世界进行比较法的考察。即,在和合共生的理念下,揭示民事诉讼法学的价值理念与民事诉讼制度运行的客观规律。博观而约取,本书的主轴固然是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但汤维建教授也重视民事诉讼法学独立性与共生性的和合,广泛地从包括两大法系在内的域外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吸取有益的经验。例如,本书对民事诉讼程序正义论的阐释充分借鉴了英美法系的学术成果,旁征博引地论述了程序正义论的历史演变与价值内涵,并对正当法律程序的意义、判断模式等进行思辨性的学术思考。本书可谓是,既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又对民事诉讼法学重要的理论问题贡献了汤维建教授的理论见解与学术智慧,从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解答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本土化与体系化的时代之问。这些都彰显了和合共生的价值向度,这种价值向度也具有内在的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发展的理性选择。本书坚持以和合共生的文明观审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内在的发展规律和未来走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演进乃是不断丰富、创新、完善的发展过程。只有站在和合共生的制高点,才能充分体悟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精美殿堂的宏大与精深。

  特点论:中国特色法学教科书的精气神

  纵观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并无范例或定式,而是随着社会现实的变迁而不断演变,在探索中实现创造性与创新性的发展。本书延续着探索的精神,在新时代通过探索中国特色的内容与内涵,展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新的生命力。

  一是内容体系的科学性。本书是一部经典的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包含民事诉讼的法律概念、法律条文解析、经典案例评析、学说见解梳理等教科书范畴的所有内容。尤其在“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一章中,除了传统的民事诉讼目的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和诉权论之外,还创造性地将价值论、程序正义论、程序模式论与权力配置等内容纳入其中,勾勒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的独特面貌。这些超脱于法律条文注解的学术理论,充分揭示了各种民事诉讼制度背后的制约因素与理论根据,体现了汤维建教授在撰写本书时的理论自觉。贯穿于全书的理论思维则有助于读者领略民事程序法理与程序法价值理念的魅力,兼顾了教科书的工具性与理论性,使本书在未来频繁的修法中仍能保持生命力与科学性。可以说,本书是汤维建教授经过精细理论知识处理后的民事诉讼法学之体系化建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集大成者。

  二是结构体系的创新性。本书是一部结构精致的体系性法学教科书。不同于传统的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本书在体系结构上进行了一种新的探索。整体上,本书所划分的六编,对应着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总则、审判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四编。不仅涵盖了现行法的全部内容,还对其进行学理性的体系化重构,将总则部分细分为诉讼原理论与诉讼制度论,将审判程序部分细分为诉讼程序论与非讼程序论。由此彰显了汤维建教授对民事诉讼法学体系结构把握的精准度,具有兼顾系统与突出重点两相结合的特色。本书“原理→制度→程序”的渐进式体例安排展现了理论研究对具体诉讼制度与诉讼程序研究的引领作用,提升了本书知识体系的理论性。可见,本书既是一部具有开创性的体系书,又是一部专著型教科书。

  三是对中国特色学术风尚的倡导力。本书作为体系性的教科书在行文风格与内容上也具有鲜明的特色。立足于体系性的视角审视全书,无论是行文风格、学术立场选择与重点问题把握,都具有典范意义。本书体现了一种新的学术规范性风格,在保障学术规范性的同时,还努力使民事诉讼法学“接地气”。本书摒弃晦涩难懂的表达方式,推动学术理论的实践化转向,引领学界形成新的学术风尚:

  第一,本书由汤维建教授一人完成,使得全书文风保持高度的协调性与一致性。本书的文风也彰显了汤维建教授的行文特色,准确、自然、干净、流畅,段落之间层次清晰,凸显了本书的理论性与逻辑性。行文也能举重若轻,将深奥的理论问题与复杂的学术探讨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进行精准阐释。不同于主编制的法学教科书,本书采取独著的方式,确保了本书在形式体系上的一致性,相关的理论表达与学术主张也都能保持前后的协调一致。本书的文风也反映出汤维建教授在民事诉讼法学领域深厚的学识修养以及对学术研究的敏锐悟性。

  第二,本书将立法论与解释论相结合,既开展了解释与适用法律条文的研究,又指明现行法的不足并开展了探求新的立法建议的研究。两相结合使本书涵括对法律条文的过去、现状与未来的洞察。本书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理论方面,实现了经验到理论的升华;在实践方面,达到了理论推动制度改革的目的。本书不仅对各种诉讼制度的运作进行论述,并进行法理层面的评析,还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转型进行展望。本书提出制定独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民事证据法”“小额诉讼程序法”“检察监督法”等立法倡议或构想,体现了由经验提炼而成的民事诉讼理论对立法的反哺,促使理论能够真正地回归制度、指导实践。

  第三,本书始终往返于规范与案例之间,展现了“书本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互动状况。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民事诉讼法本身也是应用法学的一种,仅对法律条文进行注释与对法律制度进行介绍并不足以了解法律的实际运作情况。本书选取了“两高”的部分指导性案例,并对这些经典案例进行深入的评析,借以提升读者对民事诉讼法律规则适用的理解。例如,本书在当事人适格、检察公益诉讼、调解书的免证力限度、表见代理的证明标准、超标的额查封及其监督、对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检察和解、审执分离体制、执行担保的司法判断、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案例评析。

  第四,本书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不仅将过往的法律实践与理论进行面面俱到的叙述,还将最新的立法、司法与学术动态进行充分呈现。我国正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浪潮之中,我国民事诉讼的法制与司法实践也随着时代发展而动态演进。本书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都予以呈现。例如,在立法方面,本书将在线诉讼的入法予以特别说明,并将其上升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方面,本书将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进行案例评述,其中不乏新时代以来我国检察改革的经典案件。整体上,本书呈现了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最新发展样态,书写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的新篇章。

  本体论:五大关系模式的时代课题

  汤维建教授是较早对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的本土化进行学术探讨的学者。早在1997年,汤维建教授就深刻认识到市场经济是“权利经济”的本质,并对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未来发展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论述,涉及民事诉讼目的论、价值论以及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等诸多方面,由此形成了具有鲜明的理论色彩且与中国司法实际紧密联系的真知灼见。在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汤维建教授提出,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法应当坚持四大理念,即程序本位主义理念、程序主体自治理念、程序契约化理念、程序协同化理念,四个理念之间是相互依赖又相互独立的辩证关系。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夕,汤维建教授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路径与民事诉讼法学本土化发展提出体系性的基本框架,指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应处理好五对关系,即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检察监督权与审判权的关系、社会参与权与审判权的关系、调解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执行权与审判权的关系。这五对关系都围绕着共同的议题——对审判权的制约与监督,是对我国民事诉讼权力配置进行再平衡的一种中国方案。至此,汤维建教授对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的本土化认知逐渐稳定,此后丰硕的学术成果也多以此为基本框架进行论述。本书作为汤维建教授集智而成的用心之作,也是以审判权为中心,并围绕着诉权、检察监督权、社会参与权、调解权、执行权与审判权的平衡与制约模式展开。五大关系模式的理论也是贯穿于本书的主要线索之一。这不仅提高了本书的理论深度,还与作为主线的民事诉讼法规范与制度巧妙交织,或显或隐,回味无穷。

  方法论:七大对接研究的探索视角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现代化转型中,研究方法论的多元递进已是大势所趋。过往经验表明,正是注释法学、实践法学、理论法学等的多元并进推动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自主性、理论性与现代性的发展。基于此,汤维建教授在本书中提出对接研究的新研究视野,并进行多层次的划分。本书指出,注释法学和理论法学、实体法和程序法、传统法学和现代法学、中国法和域外法、程序工具主义和程序本位主义、诉讼法理和非讼法理、证据法和程序法等七大对接研究,将作为组合型研究方式成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现代化转向所必须倚重的方法论进路。本书更是指明了我国从注释法学走向理论法学的转向,规划出理论民事诉讼法学的生成路径。这种路径具有尊重学术传统、敏锐的问题意识以及交叉学科的理论涵养等意涵。某种意义上,多元化的民事诉讼法学对接研究,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本土特色,凸显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方面的和合共生特点。

  本书作为一部不可多得的法学教科书,既向读者展现了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本土化与体系化发展的进程与样貌,又带来了关于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发展的独特思考与智慧贡献。掩卷沉思,随处可见汤维建教授为构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所做的努力。他向读者阐释:在文明观互鉴的视角下,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秉承了和合共生的理念,在本土元素与域外理论的和合中,共生出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无论是本书的理念论、特点论、本体论与方法论,都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这些也都凸显了本书的时代性、科学性与创新性。就此而言,本书不仅是一部具有开拓性的法学教科书,也是一部具有自主性知识体系的法学论著。借此,我们也能清晰地体会到独树一帜的民事诉讼法中国学派正在形成,感受到一种以独立自主精神为中心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之理论自觉与理论自信!

  (作者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链接:http://news.jcrb.com/jsxw/2023/202310/t20231007_2562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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