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们的祖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专门制定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近日,秀峰区检察院到琴潭实验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课堂以“法治进校园,专题法治课”为主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细化家庭监护职责、确立国家亲权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调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防治网络沉迷、制止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七个亮点进行了讲解。
强化家庭监护职责的重要性,家是我们的港湾,国家是由每一个小家组成的,同学们在小家中成长,感受着家里的爱,其实我们国家对我们的爱也一直陪伴着我们的成长,因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最后,我院干警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永远在路上。我院会将这项活动进行下去,做爱心和希望的传递者,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合作,整合各方资源,创新内容方式方法,拓宽普法宣传渠道,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提升法治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