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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检察工作“金矿” 汗水浇铸荣誉“奖牌”---秀峰区检察院砥励奋进开创新时代检察宣传工作新局面
时间:2019-12-17  作者:刘 强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创新论述深挖检察工作“金矿”,密切关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群众新需求,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喉舌”作用,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努力做好“大宣传”文章,用文字记录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用镜头聚焦法律监督的历史瞬间,用汗水凝结成一篇篇报道,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做优做强检察新闻舆论工作,向人民群众打开“检察之窗”,连续两年蝉联“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以砥励奋进的精神姿态为秀峰“四区”经济建设和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宣传舆论支撑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检察宣传工作政治思想基础

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形成了检察宣传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是加强领导,奠定组织基础。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院党组成员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院挑选文字功底好、宣传意识强的干警组建了宣传工作报道组。每年年初,该院党组都将检察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党建理论学习、党组和党支部自身建设、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文化、检察事务和平安建设、群众执法满意度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制订全年宣传规划。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每年初,该院围绕秀峰区中心工作和检察工作主题,根据市院检察宣传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院检察宣传工作主题和重点,出台检察宣传工作计划和方案。今年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检察开放日”、三大攻坚战、保护民营经济、法治宣传“六进”和文明卫生城创建等宣传主题,制定不同的工作方案,从而推动了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如: 2019年,该院好的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绩被《桂林日报》以《秀峰区检察院:让司法阳光护航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打掉“保护伞”清除“关系网”:秀峰区检察院大力扫除黑恶势力》《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高质量的检察工作:秀峰区检察院持续开展党建工作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为题进行专题报道,为提高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和良好社会形象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上下联动,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本院和秀峰辖区宣传部门优势,形成检察新闻报道的整体合力,收到资源共享和双赢的良好效果。如2019年,该院先后在《秀峰资讯》刊发了《秀峰区检察院坚持“打伞”“破网”同频共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司法阳光护航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等宣传稿件,收到良好效果。

二、创新检察宣传工作模式,发出秀检最强音

“兴趣+制度”,培养检察宣传“笔杆子”。在全院挑选文字功底较强,爱好写作的青年干警成立新闻宣传报道小组,激活青年干警撰写宣传稿件的热情和激情,营造“唱响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的良好氛围。以接地气、有温度,更走心的宣传,让党的创新理论向基层拓展、向楼宇延伸、向群众靠近,让党的声音传的更开、传的更远,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激发干警参与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性,提高干警写作水平。

“沟通+渠道”,用好检察宣传“话筒子”。注重加强与当地媒体的沟通联络,通过加强与《检察日报》《广西法治报》《公诉人》、正义网和《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秀峰资讯》的沟通与交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辐射面,形成“一体化、全方位”检察宣传格局,及时将检察工作中的特色做法、亮点经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出去。

“互联网+检察”,搭起检察宣传“桥梁子”。该院自觉围绕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围绕专题教育、法治建设、工作亮点、先进典型,抓住办理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检察宣传“矩阵”作用,坚持文字、声像、网络报道协调发展,把检察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好人好事结合网络热点事件、网络流行语创作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出去,展示秀峰检察的良好形象。加强检察工作一体化门户网站群建设,在统一服务器、统一风格、统一链接、统一后台上下功夫,将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安全、高效、保密、畅通的“阳光检务”平台,成为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提供服务的互动平台,增强信息化条件下检察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三、立足职能、突出主题,念好“五字诀”

案件发布要求“准”。立足检察职能,权威、准确、及时发布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信息,深化检务公开、引领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如发布的该院批捕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信息,读者阅读量大、社会关注度高。

检察采风讲究“实”。采取撰写检察微文、制作精彩短片等方式,把检察人员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自信达观的生活态度、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立体呈现出来。

以案释法侧重“热”。牢固树立“在办案中履职,在办案中监督,在办案中普法”检察理念,紧紧围绕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以办案中的真实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在执法的各个环节开展法治教育,阐明社会危害,警示教育公众。该院被《检察日报》《公诉人》分别刊发的《桂林秀峰区检察院:为资金补贴“打预防针”》《小小登记表拦截”说情风”》等新闻稿件,引起社会较大反响。

专题宣传突出“特”。以“桃江检察”、“秀检风采”等为题讲述“检察好故事”、汇聚各方面的好声音。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在社区、街道、学校、机关、厂矿、企业,及农村制作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10幅、宣传展板9块;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向非特定移动用户发送涉及扫黑除恶等检察宣传短信1500余条; 运用内部检察情况《扫黑除恶专刊》报送信息稿件19篇,在“秀峰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微信8期,在报刊发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稿件15篇,转发高检院、广西检察微信公众号40期;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十类犯罪开展法律知识宣传6场次,分发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000余份;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40条,全面实现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零缝隙,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检察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时事动态追求“新”。紧扣社会热点,以速度快、视角新为标准,转载新闻动态、生活知识、趣味阅读等信息,用户阅读、转发量明显较高。如发布的《为失足青少年点亮归途的心灯---记秀峰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吴晓燕》一文,一夜之间,阅读量达六千多人次。

四、讲好新时代检察好故事,努力传播法治正能量

一是讲好检察队伍好故事。该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发现我身边的感动:秀峰检察好故事”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推送及时的优势,发掘推出了李岚、陈宗铭、陈利民、吴晓燕、何松涛等一批先进典型。在宣传典型人物时,该院避免“高、大、全、惨”的俗套,打破千人一面的刻板模式。坚持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典型人物,用平视角度具体分析典型人物个性与共性,人物与环境的内在联系,塑造真实可信、血肉丰满、可供大众传播并取得良好传播效果的人物形象。

二是讲好执法办案好故事。该院将新闻宣传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介绍检察机关在维护民生民利、服务非公经济、环境公益诉讼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认识和了解更加充分、全面。如:2019年11月2日《检察日报》以专题《摩崖石刻》报道了该院开展公益诉讼法治宣传和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对文明古迹石刻保护的检察建议》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全州县大西江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大西江镇政府加强对村委会依法行政、村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防止林管会实施违法抢权、架空村委会的行为。此“检察建议”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检察建议”。

三是讲好特色宣传好故事。该院主动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阵地前移,依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官的法律业务、心理专家检察队伍、青少年犯罪心理行为研究等优势,成立“未检·港湾”工作室。由通晓法律、擅长教育、富有爱心的三名女检察官组成,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致力于打造未检队伍专业化、维权举措个性化、办案预防一体化、未检工作公益化的工作新平台。与区教育部门签订《检察机关与教育局共同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措施》,协同推进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向前发展。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进校园开展“预防犯罪”“防范校园暴力”“自我保护”“网络安全”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授课、模拟法庭、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形式开展巡讲,让孩子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在“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中,根据季节特点和交通安全状况,重点讲解暑假用电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及防溺水等相关知识,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向学生发放普法宣传册。宣传册以图画的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加深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协调交警部门就学校门口复杂的交通状况进行协商研究,经过实地勘查和调查走访,设置减速带、禁停标识、高峰时段禁止掉头,加强路面执法和引导车辆提前分流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复杂交通状况,为学生的出行筑起“安全岛”,拉起“安全网”。

通过送法“进校园”加强对在校青少年帮教,讲好“法治保驾护航”好故事,这一举措被《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法学研究》广泛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是讲好“新媒体”语境下的好故事。该院历来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持续优化微信“阳光路上”、“ 秀峰检务”、“ 微课堂”、“ QQ服务平台”搭起了一座与辖区市民沟通的法律温暖桥梁,讲好检察故事,受到辖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检察微信平台”服务辖区居民。市民只要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或者在微信账号中搜索“GLXFJCY”,就可以通过微信与该院检察官进行互动,能及时方便地满足群众法律咨询的需要,让群众了解法律常知,达到教育预防的目的。

利用“阳光路上”微信平台,该院每天都会发布最新的法律资讯、法治动态,利用微信传播广泛的特点,将法治宣传送进社区和街道、送到居民身边,只要是“阳光路上”的微友,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阅览并可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能及时得到解答。

提供“法律预约”服务。由于案件管理中心的检察人员相对较少,外出办事时就无法接待居民,针对这一情况,微信平台提供了预约服务。居民办事前只要在微信中约定好时间,就可以不走冤枉路。

提供“法律自助”服务。检察微信平台设置信息检索功能,对于一般法律性问题和便民信息,居民只要按照提示操作,就可以随时随地得到回复,真正实现了24小时服务社区居民。同时,在微信平台中开通“检察110”,居民遇紧急情况时回复“检察110”就可以向该院寻求法律帮助。

提供“法律送餐”服务。该院通过检察微信平台主动为居民提供政策法规、身边科学、就业等信息,使居民足不出户就能掌握法律、法律信息,避免了过去居民由于不了解法律监督业务而出现寻求法律援助无果的现象。

提供“法律民情”服务。通过检察微信平台接收居民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调整心态、解决困难。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检察微信平台寻求帮助, 该院及时派出党员干警主动帮助解决困难,极大地缩短了诉求周期。

“秀峰检务”官方微博彰显“阳光检察”。 该院通过第一时间公开涉检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检察动态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详细回答大家在涉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群众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关法律知识让网友们茅塞顿开。此基础上,该院还对群众思想动态、舆论动向、期盼诉求进行整理分类,并充分借助“网上问卷调查”,了解检民关系,有效改进检察工作。

“QQ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为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不断创新为民服务新方式。在接待群众时,向群众公布检察官的QQ号码,群众可以通过QQ咨询法律问题,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监督情况。检察官可以利用QQ平台向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案件释法明理工作,回访案件当事人等。QQ服务平台为辖区群众提供贴心、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方便了辖区群众参与诉讼,密切了检民关系。今年以来,我院检察官在线QQ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2人次,解答法律问题15件。

五是讲好先进典型好故事。该院对获得“自治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的陈利民、“自治区优秀通讯员”劳义林;获得“桂林市第一届未检竞赛未检业务能手”称号的刘仕淙、“桂林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称号的薛宇、“桂林市巾帼建设标兵”荣誉称号的吴晓燕、“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蒋桂凤;获得“桂林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李岚、“秀峰区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蒋家庆、“被评为2018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的刘贵贞等同志进行深入广泛宣传,树立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 而今迈步从头越。

我们走过的奋进历程,留下一串串坚实的足迹,一项项荣誉凝聚着秀检人的辛勤汗水,也展示了秀峰检察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荣誉面前,秀检人不骄不躁,步履铿锵,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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