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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检察:“检察蓝+妇联+司法局” 法治宣传正当时
时间:2023-04-06  作者:劳义林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有效维护困难妇女合法权益,4月6日,秀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辖区妇联、司法局到秀峰区长海社区开展“‘检察蓝’携手‘巾帼红’关爱困难妇女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和妇联、司法局同志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对困难妇女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进行法治宣传,着重对“什么是司法救助”“申请司法救助需提交哪些资料”“司法救助申请程序”以及重点救助的“5+2”类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等问题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中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条款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宣传。

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人次,得到现场妇女群众的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权益保障的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秀峰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救助重点,把“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作为当前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妇女权益保障的有力抓手,加大救助力度,切实提升救助质效,为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妇女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和帮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

一、强化内部协作,梳理救助线索

秀峰区检察院构筑全院“一盘棋”模式,把司法救助受理关口贯穿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民事监督、信访接待等各个环节。针对因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性侵害等案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残疾妇女等重点人群和对象,主动告知司法救助政策以及申请救助的方式,并及时将线索移送,快速启动救助程序,实现应救尽救。

二、探索多元救助,提升救助实效

依托“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与秀峰区妇联共同推进困难妇女群体救助工作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同时主动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政策帮扶等多形式相结合的救助方式,精准施策,提升救助效果。通过司法救助+N的多元救助模式,实现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无缝衔接。

三、深入救助回访,传递检察温度

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有机结合,彰显司法温情,传递检察温度。2022年以来,我院对办结的司法救助案的困难妇女及家庭开展实地跟踪回访或电话回访,与救助对象及家属细心交谈,详细询问救助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生活情况,重点了解前期发放的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关注了解困难妇女目前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开展心理疏导安慰,鼓励她们勇于面对困难,重拾生活信心。

在今后的工作中,秀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和桂林市院关于司法救助的工作部署,忠诚奉献、担当作为,执实干之笔、挥法治之墨、答为民之卷,把各项惠及困难妇女的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更好地为秀峰辖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增强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秀峰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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